关于开展2022年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时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材料第二轮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22〕88号文件要求(见附件1),我校本年度接受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专业须在5月9日前报送相关评估材料。为检验前期学院新办专业自评自建工作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专家对三个迎评专业的评估材料进行第二轮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设计艺术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传媒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
二、检查内容
1.评估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
2. 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中56个评价标准的相关支撑材料。
三、检查依据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见附件2)。
四、检查安排
学院 |
专业 |
检查时间 |
检查地点 |
设计艺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4月27日8:30 |
A1-308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4月27日14:30 |
26A-201 |
文化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4月28日8:30 |
24A-402 |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领导应高度重视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工作,严格按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做好随时接受专家进现场核实与评估的准备,确保专业评估顺利通过。
2.各二级学院在完成《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准相关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并于4月25日将《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一式两份)提交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3.校内专家检查期间,学院领导、相关专业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必须全程参与,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2年普通高校新设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pdf
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 年修订版).pdf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4月20日